|
上班时间外出为工人买水受伤,是否算工伤?发布时间:2022-08-13
张某在一家市政公司的工地上从事看守工地材料和指挥过往车辆通行的工作。一天下午,公司一位领导杨某给了张某20元钱,让其骑摩托车去为工人买饮用水。张某买水后在返回工地的路上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右桡骨小头骨折。
事后,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过调查取证,认定张某受伤为工伤。市政公司认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事实错误,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对张某的工伤认定。 那么,这种情况下 张某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吗?
分析 市政公司认为,张某的工作职责是守工地、指挥车辆通行,他上班时间外出买水的行为与其本职工作无关,且他不是在工作场所摔伤的,因此不应认定为工伤。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张某受单位领导指派,外出为工地工人买饮用水,虽非其本职工作,但仍属于为公司正常运转而从事的行为,其受伤应视为因工作原因。因此,张某是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综上,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法院驳回了市政公司的诉讼请求。
山东蓝桥也是国内一家能够操作不同类型的千万级的项目外包的人力资源企业,尤其在电力、建筑、市政、民建、公路、桥梁、监理、施工等工程类及银行、烟草、软件、电信、互联网、物流、物业、生产制造、铁路、机场等业务流程类及其人力资源相关的增值服务类与各类型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蓝桥控股现已创建形成100多套项目外包与人力资源外包模式,服务于各种有需求的外包单位,独特项目与人力资源外包模式与标准流程已成为国内人力资源公司与各项目外包单位效仿和学习的行业标准!
我们可为您提供劳务外包、项目外包、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人事外包,社保代缴,薪酬外包,雇主责任险等人力资源全国性相关服务。如果你也有外包方面的需求或相关问题咨询,欢迎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13780801226(微信同号)!蓝桥人力资源公司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